◇子女入学相关政策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子女可享受当地常住居民子女就学的同等待遇。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凭全国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在进站单位所在地为其子女办理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事宜。
◇开具子女入学(考试)介绍信所需材料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子女《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站证明函复印件。
◇北京地区博士后子女入学(考试)相关规定
1、入站时间不超过3年,子女为非京籍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在设站单位集体户口所在行政区划内按照教委规定为其子女办理入学入幼,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人员以工作站集体户所在行政区为准。请您联系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办理。
2、入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子女办理在北京市报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需在北京市高(中)招办报名资格审核截止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联系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办理介绍信。
◇北京地区博士后子女参保相关政策
按照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件规定办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外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参保手续。
※提示:
新进站博士后人员请尽量于进站90天内办理子女参保,可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站超过90天办理,需按相关实施细则规定于3个月等待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参保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进站备案证明》。
◇办理方式
无需由进出站服务窗口另外开具相关介绍信。
符合参保条件的在京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非在校学生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说明:
1.新进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于进站次月10日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子女参保手续,无需开具介绍信或邮件联系服务窗口。
2.在站期间有新出生子女或进站未填报子女信息的博士后人员办理子女参保,无需在进出站系统中添加子女信息,需发送电子邮件至全国或北京市进出站服务窗口,收到服务窗口确认邮件后,可于次月10日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子女参保手续。邮件相关信息如下:
电子邮箱:boguanhui@126.com(中央在京单位博士后人员)
bjs_bsh@126.com(北京市属单位博士后人员)
邮件主题:补充博士后人员子女参保信息
邮件内容:1、博士后人员姓名和博士后编号
2、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