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政策
对符合领取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住房补贴。
二、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具体流程
(一)提交申请
高校毕业生登录“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取”模块,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可通过辽事通APP不动产查询模块,查询并下载含二维码的PDF文件)。(办理时限: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
(二)资格审核
市自然资源局核验高校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提交审核意见。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审核提醒信息。(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
(三)待遇落实
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资格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市委人才办根据发放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办理时限:每月第4—5个工作日)
(四)结果反馈
市委人才办将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后,通过系统将发放结果回传至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一次性提前领取补贴时,领取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6个月。
(二)若夫妻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不动产权证书属夫妻共有,可选择一人申请并领取。同一新建商品房仅能办理一次提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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