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1月,税务局和社保中心要求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核定2025年保险缴费基数,此项工作现已完成。按照新的保险缴费基数,学校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教职员工保险个人部分,进行了重新计算。
按照工作要求,参保人保险缴费基数自2025年1月起调整,2025年1月工资中保险个人部分进行变动。2024年内发生职务或职称晋升的人员,基数涨幅较大,个人部分扣款相应增加。
不明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86110054
人力资源部
2025年1月10日
编辑:孙颖 最后更新: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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