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17号),《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08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学校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与聘用工作,促进202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全面启动2025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科研助理
学校依托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等开发科研助理岗位65个,主要承担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二)行政教学助理
学校依据各基层单位(部门)工作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校现有工作人员情况,设置行政教学助理55个,主要承担所在单位的教学管理、日常行政等工作。
以上岗位信息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科研、行政教学助理岗位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3.具备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4.身心健康;
5.限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按如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各二级院系根据就业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毕业生报名应聘。应聘毕业生填写《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科研、行政教学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由所在院系汇总后报给设岗单位。
设岗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报名(详见《设岗单位报名工作负责人名单》,附件3),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截止2025年6月21日下午16:00。
(二)资格审查
各设岗单位对报名应聘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毕业生所在院系。
(三)考核
各设岗单位会同用人科室、项目组、团队、平台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评价方式由各设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各设岗单位于2025年6月22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单位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填入《大连医科大学科研、行政教学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2025年6月23日16:00前报送学校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刘昊,电话86110052),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学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工作协议,聘用上岗工作。
四、岗位聘用与管理
学校(附属医院)与科研、行政教学助理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期限自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科研、行政教学助理在岗期间,由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学校(附属医院)发放工资待遇。
科研、行政教学助理聘期内另行就业的,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单位提出解聘申请,完成离职手续(提交就业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离岗。
五、其他
(一)附属医院可结合工作需要另行增设岗位、自行招聘,并按统一标准聘用与兑现待遇。
(二)请各单位充分考虑就业工作实际,加强单位间沟通与协作,确保科研、行政教学助理招聘工作与就业工作同步推进。
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