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学机构建设,提升教研室主任履职能力,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聘任的学校校本部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含临时负责人)。
二、考核工作原则
1.全面考核,师德为先。依照岗位工作职责及试用期工作表现,全面考察岗位胜任能力,突出师德考核的首要地位,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
2.两级管理,二级主导。考核工作以二级单位为工作主体开展,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3.严格程序,公正评价。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多维度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工作要求
1.述职报告
考核对象结合工作实绩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求提交电子版,pdf格式,正文采用仿宋字体、三号字号、单倍行距,各单位将述职报告于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2.考核方式
公示结束后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投票、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投票、谈话人员范围应包括所在教研室全体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工作往来、能够了解考核对象工作情况的相关工作人员等。
3.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二级单位应将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学校将对其进行深度考察、核实。
4.上报考核结果
请各二级单位将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结果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年7月15日下班前,报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办公室。个人述职报告、考核选票、谈话记录等材料原件由二级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琳琳
电话:86110055
人力资源部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