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学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1.评审权限。2025年职称评审共涉及教师系列(含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组织员)、实验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和卫生系列四类。其中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实行评聘结合;教育管理系列实行评聘分开;卫生系列实行评聘分开,由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自行组织。
2.关于门槛条件。教师、思政课教师执行《大连医科大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大连医科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辅导员、组织员、实验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使用辽宁省标准,详见附件。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严格执行省标准,不再沿用2024年在申报条件中复选项目的政策。
3.全系列实行代表性业绩成果评价制度。教师系列(含三单独)、实验系列的量化评审,以新修订的量化标准为参考,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不实行量化评价。
4.关于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申报教师系列或卫生系列,其中教师系列实行评聘结合,门槛条件参照《大连医科大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中“临床教学科研型”教授申报业绩条件,自然科学学科副教授申报业绩条件中的14-16条仅适用于临床教师。卫生系列评审工作由附属医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聘任工作由附属医院自行组织。
5.实行职称评审预申报。申报人员按照预申报要求填报,在预申报阶段进行申报业绩审核。学校将根据预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岗位数,在预申报结束后公布。
二、预申报通知
1.请各教学科研机构、教辅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预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职称工作,加入学校职称工作微信群。
2.有意申报2025年职称评审参评人员对照各系列职称申报条件文件,评估是否符合申报资格。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填写《2025年职称评审预申报信息表》(需要填写该表“报名”和“业绩”两个子表),连同表中填报的业绩原件、复印件,交到所在单位进行预报名。申报业绩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3.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逐项审核申报人员业绩,符合申报资格的业绩原件返还个人,留取复印件备查,汇总《2025年职称评审预申报信息表》。
4.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预申报情况报告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提交汇总好的《2025年职称评审预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5.组织员预申报统一报到党委组织部,辅导员预申报统一报到党委学工部,机关管理机构人员预申报中级职称统一报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预申报统一报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尹立鹏8611005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周洋86110045
党委学生工作部:徐文彬86110090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