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大连医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大医党发〔2023〕5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含全职博士后、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连医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大连医科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重点考核教职工在政治立场、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学术诚信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应包括个人自评、党支部考评、基层党组织考评、结果公示、学校审定等环节。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并作为教职工职称晋升、干部选拔、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学校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1.教职工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1),报基层党组织。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许涂改。纸质材料一式2份。
2.考核结果本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后,各单位汇总考核结果(附件2)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纸质材料一式1份。
3.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报师资科(校部219室),扫描电子版发至dwjsgzb2022@163.com。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6:00
联系人:王琳琳 吴奕凝
联系电话:0411-86110048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