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6〕37号)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近两年入职,承担学校及附属医院授课任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通过岗前培训考试。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者,免试普通话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直接参与本次认定。
二、申报流程
1.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依次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成申报流程。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4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电子证件照。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认定通道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认定学科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保持一致,避免选择如“生物学”等一级学科或“生物学类”等宽泛名称,应具体至所学专业(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辅导员认定学科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
四、现场认定
(一)缴费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申请人自备现金及零钱,于现场认定时缴纳,符合免试条件者无需缴费。
(二)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网上报名通过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PDF格式申请表以“姓名+所在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dyjsgzbgs@163.com;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1张。须为正规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申请人须自带体检表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并加盖体检单位印章;
7.纸质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线上申请。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符合免测条件人员无需提交材料5)。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仁杨
联系电话:86110048
人事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