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质量,现就开展我校2026年下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出站考核、阶段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中期考核: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的全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出站考核:2024年进站、协议期即将满24个月,且符合协议出站条件的全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3.阶段性考核:2024年进站、协议期即将满24个月并办理延期的全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
确需参加考核但未列入名单的博士后,由本人于10月21日前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考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设站单位应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参加考核的博士后应按研究计划完成相应阶段的科研工作;所填业绩须为在站期间取得,且与本人研究工作相关。
3.中期考核、出站考核、阶段性考核均须经专家组评议、设站单位审核、学校复核。
(二)分类要求
1.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博士后进站以来科研工作进展、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须进行中期答辩,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2.出站考核:重点考核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学术水平与研究成果,须进行出站答辩,并就是否同意其按期出站提出意见。
3.阶段性考核:重点考核进站以来研究工作完成情况、延期期间科研工作进展情况,评估未来6个月内能否达到出站条件,并就是否同意延期提出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填报
1.中期考核:填写《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博士后中期考核业绩一览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本人签字后提交合作导师审核。
2.出站考核:填写《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博士后出站考核业绩一览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本人签字后提交合作导师审核。参照《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
3.阶段性考核:填写《博士后阶段性考核表》《博士后阶段性考核业绩一览表》,本人签字后提交合作导师审核。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
1.审核博士后填报的各类材料并签字。
2.为参加出站考核的博士后填写《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并签字。
3.参加博士后中期答辩、出站答辩、阶段性答辩;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所在单位说明原因,并委托课题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
4.《博士后研究报告》查重结果报告、原始数据等相关材料,由合作导师检查后留存备查。
(三)设站单位组织实施
1.成立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正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一般包括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和科研骨干等,不含博士后合作导师。
2.专家组按类别组织评议:对中期考核的博士后,评价科研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对出站考核的博士后,组织答辩评审;对阶段性考核的博士后,考评科研进展情况、评估未来6个月能否出站,并就是否同意延期形成意见。
3.设站单位按考核类别汇总材料,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规定时间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与公示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各设站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在站业绩成果与考核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前。
2.报送材料按表1分类提交:

3.《博士后研究报告》须经“万方数据文察多要素综合察验系统”查重(各二级学院科研办公室有登录账号),文字总相似比不超过15%;数据结果涉及的原始记录须符合《大连医科大学科学研究原始记录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4.材料须签字盖章齐全、内容真实完整;涉及保密内容的研究成果,按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考核。
2.重新考核仍未达到合格等次要求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相关待遇按《大连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执行。
3.无特殊理由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六、联系方式
1.大连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046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校部楼221房间
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后工作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3635993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行政中心
人才与人力资源部
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671236
通讯地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中心60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