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6〕74号)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承担学校授课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承担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人员,且近3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或按教学安排即将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并取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者,可免试普通话、岗前培训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直接申请认定。
二、申报流程
1.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依次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成申报流程。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9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补报申请;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正面电子证件照。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认定通道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认定学科需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保持一致,避免选择如“理学”“生物学”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需具体至所学专业(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辅导员、组织员认定学科统一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3.申请人所在单位选择“大连医科大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连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86110048;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83635963-3030;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84671236;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战老师,联系方式:62187886。
人事处
2026年10月30日